2010年09月08日    星期三
首 页 公司概况 投资理念 旗下产品 研究视点 客户服务 风险免责
深国投•明达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上调公告
2007-04-18
 

   《深国投·明达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》第八条第(一)项第3款规定:委托人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。受托人可调整委托人首次认购金额下限并在自有网站上公告。
  根据上述规定,我司经与投资顾问协商,将信托计划的每份最低认购金额由1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。即自2007年4月21日起,首次认购的投资者,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。
  特此公告。

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755-25919010
首 页  |  联系我们  |  常见问题  |  风险免责条款
地址: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30楼 · 电话:0755-25919010 25919012 · E-mail:webmaster@mingdafund.com
MingDa © 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9 粤ICP备06069587
Design Thinkingone